
圣公会的管浩鸣法政牧师提出以"契约伴侣"制度来取代立法会议员去年9月大比数投票否决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他向媒体表示只要不涉及"婚姻"一词,宗教团体会"松一口气"、"可以接受"等。此言论一出,立即引来基督教团体及维护家庭价值团体等反驳,纷纷表示管浩鸣不能代表宗教团体的立场,亦与民意背道而驰。
明光社助理总干事何慕怡文撰文指,管浩鸣的建议"低估了宗教团体对维护圣经真理的坚持",不能代表教会人士的看法。她指出,《圣经》中的婚姻制度是上帝所设立的一男一女之间婚姻,任何扭曲此创造秩序都不符合婚姻原意及婴孩的利益:"任何试图以『契约』形式来替代、模拟婚姻关系的制度,即使如何更换名称,都不符基督教的人伦关系,而在社会上亦构成对婚姻独特性的动摇与侵蚀。"
何又反驳管浩鸣"不提婚姻就可以"的理论,指出是"制造更大的混淆",因为"伴侣"一词令人联想到类同配偶的关系,形容为"换汤不换药"、"去婚姻化的处理手段",误导公众以为教会不再坚持婚姻以内的性关系才符合神的心意。何慕怡认为管浩鸣以立法会议员及牧师的身份发言,其言论会影响年轻信徒的行为,动摇圣经的教导并挑战基督教教义。
对于管浩鸣向媒体声明"不认为性倾向可以『拗直或拗弯』",何慕怡指出科学研究显示性倾向受后天环境和经历等多重因素影响,并非完全天生,她指出:"若有宗教人士希望在这个议题上寻求平衡,前提是不可以牺牲圣经权威和婚姻的神圣定义,不能以包容及淡化圣经对婚姻与性伦理的教导作妥协。"
何又严正指出,明光社"反对任何给予同性伴侣犹如婚姻或配偶的法律地位或称谓",间接削弱婚姻制度的独特性。
明光社早在2018年提出"紧密关系授权"建议方案以解决当前困局。"紧密关系授权"容许具真实互托关系的人包括亲友、同性及异性同居者甚至契爷契仔(非血缘关系的谊父谊子)等可透过简单的私人授权文件,互相委托医疗决定权、探视权、身后事宜处理权等属于个人范畴的权利,在无需设立专门登记制度或产生"伴侣关系"的地位情况下,可满足同性伴侣及其他一切紧密关系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