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僵局 明光社向同性戀者伸出友誼之手 編輯室 2010年7月26日星期一 下午2:04 明光社與本港同性戀運動社群的關係近年出現僵化及對話困難的局面。然而明光社近日向同運人士伸出友誼之手,表示願加以了解及關心,希望成為同性戀社群的朋友。 在明光社上周五的周年研討會上,特以「合乎中道——如何與同性戀者同行」為題。明光社表示過去討論關注多為宏觀社會政策,對生命的關心較為忽略,因此希望「回歸基本焦點」,從個人生命掙扎和成長去關心同性戀者的需要,明白他們對家人、教會及朋友期望等,希望「成為他們的好鄰舍」,並「一起在真理及恩典中同行」。 在上周五的活動上,總幹事蔡志森說:「有人以為明光社是醜化同性戀,但其實我們只是不贊同同性性行為,與一些人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問題上有不同的看法。」他更向同運人士伸出友誼之手,表示願意與他們做朋友:「我們關心同性戀者,願與他們做朋友。」 不過他強調,不同意朋友的行為並不代表不視他們為朋友,意味雙方不一定會在分歧上達成一致,包括認同同性戀行為本身:「我們不是審判,乃是信差。門苦口婆心地講出訊息,但信與不信則由他人。」認為明光社的角色是「信差」,將上帝的意思傳達出來,然而接受與否是個別人士的選擇。 明光社多年關心同性戀問題,放入大量人力及資源進行倡議及研究,在教會及社會層面教育探討及了解同性戀社祥,並積極服侍他們,只是一直不得要領。箇中原因是明光社高調支持《聖經》一夫一妻傳統婚姻制度,認為同性戀危害家庭系統及社會,並且協助自願的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因此招來立場激進的同性戀運動的猛烈攻擊,並認定明光社以道德及宗教打壓同性戀者,對明光社投以不信任的態度。 明光社在多宗事件中與同運及自由派基督教組織立場對立,包括肛交案爭議、性傾向歧視條條、家暴條例、中大學生報色情版風波等等,並且因事件直接或間接涉及同性戀者利益,關係越見惡化。蔡志森被冠上「道德塔利班」等惡名,在2007年明光社賣旗籌款時遭杯葛及騷擾,令明光社在社會上的形象每況越下。 其實明光社有不少工作服侍同性戀人士及其家人。在7月份新出版一本名為「認‧同 關心同性戀」的小書供有興趣了解同性戀朋友的人士免費取閱。書名所指的「認‧同」意思是「認識」及「同行」,表達了明光社要幫助大眾認識同性戀社群,並帶著同行的心關心他們的心願。除此以外,近月更推出了「同性戀諮詢熱線」(熱線電話2390 2323),供同性戀者家人、朋友、教會、機構查詢有關同性戀的疑問,幫助有心人士了解及與同性戀者同行。然而是否能被同性戀人士接受,以及成為他們的朋友及同行者則有待時日。 分享